今日(8月6日),国家药监局发布首个化妆品强制性国家标准《化妆品安全通用要求》,标志着我国化妆品标准从“卫生标准”全面上升到“安全标准”。
这份重磅新规将于2028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,届时我国自1987年发布的《化妆品卫生标准》将同步废止。
核心要点:
新国标对菌落总数实施分类限量管理,设定每克/毫升产品不超过“1000个菌落单位”或“100个菌落单位”两个管控指标。
其中,12岁及以下儿童化妆品执行最严格的“100个菌落”限量,相较ISO国际标准仅覆盖3岁以下儿童,保护范围更广、要求更严。
同时,耐热大肠菌群、金黄色葡萄球菌、铜绿假单胞菌均不得检出。
新标准系统性规定了8种有害物质的限量值,铅、砷、汞、镉等每千克产品残留控制在1至10毫克以内。
专家指出,ISO国际标准仅提供检测方法、未设定限量值,而我国新标准给出了可直接判定的依据,“在国际上处于领先”。
儿童用妆安全是新标准修订的重中之重。针对12岁以下儿童使用的清洁、保湿、防晒等产品,新标准全面收紧卫生指标,比一般化妆品严格10倍。
国家药监局强调,儿童化妆品还需符合现行《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规定》,遵循“安全优先、功效必需、配方极简”原则,并标注“小金盾”标志。
图源:国家药监局
产业影响与过渡期
数据显示,2025年我国化妆品产业市场规模已突破1.1万亿元,生产企业从1980年的70多家跃升至2026年的超过6000家,成为全球最大美妆消费市场。
新国标依据《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》,以强制性标准形式对化妆品原料和产品全链条提出安全要求。标准实施前已生产或进口的化妆品,可继续销售至保质期结束。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