美妆安全防线不容突破!10 月 13 日,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公示的行政处罚决定(粤药监妆罚〔2025〕2015 号)显示,广州市鑫姿化妆品有限公司因一年内两次违反生产规范,被依法作出多项顶格处罚,再次彰显监管部门对化妆品安全的 “零容忍” 态度。
监管记录显示,该企业的违法行径并非偶然。2023 年 7 月,其就因未按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组织生产,已接受过属地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。但整改流于形式,2024 年 6 月的飞行检查中,执法人员再次发现其生产质量管理体系存在严重缺陷,涉案批次 “鑫姿营养精华乳”(备案编号:粤 G 妆网备字 2020040398)系 2023 年 9 月生产,属于典型的 “屡犯不改”。这种生产体系缺陷往往暗藏多重风险,可能导致产品质量失控,直接威胁消费者健康,类似问题在多地化妆品企业检查中均有发现。
图片来源: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
依据《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》第六十条第三项规定,监管部门作出严厉惩戒:责令企业停止经营 6 个月,取消涉案精华乳产品备案,吊销其化妆品生产许可证(编号:粤妆 20180170),合计罚款 8.76 万元。更具震慑力的是对责任人的追责:两次违法行为发生时的法定代表人刘被罚款 5.76 万元,质量安全负责人覃被罚款 3 万元,二人同时被处以 10 年内禁止从事化妆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处罚。这正是《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》”处罚到人” 制度的明确体现,该制度通过追究法定代表人、质量安全负责人等核心人员责任,强化从业者的合规意识。
2025 年以来,广东已多次对化妆品违法企业亮出 “红牌”,此前粤药监妆罚〔2025〕3003 号案件中,某企业因违法生产被罚超 244 万元,凸显监管高压态势持续升级。此次对广州市鑫姿化妆品有限公司的处罚,从初次违法到吊销证件、人员禁业,完整呈现了违法成本的逐级攀升。
化妆品直接接触皮肤,生产规范是保障安全的核心底线。广州市鑫姿化妆品有限公司的案例以沉痛教训警示全行业:合规不是 “一阵风” 式的应付,而是贯穿生产经营的生命线。监管部门 “既罚企业又追到人” 的严格执法,正是对消费者用妆安全的最有力守护。
